来源:中国五冶集团
作者:财务管理部
发布时间:2024年12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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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合作伙伴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)第五十七条规定,我公司现开展逾期供方投标保证金集中清理工作。现将未退付供方投标保证金公告如下(见附件),请目前仍未及时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的投标人,根据本公告明细自行核对贵公司投标保证金所缴纳项目、金额、方式、时间等信息,并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,主动与相关经办人联系办理保证金退还事宜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未退付供方投标保证金明细及退款联系方式
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
2024年12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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